僱主為員工提供的退休金計劃一般有兩種﹕界定利益制(Defined Benefit
Plan, DB)及界定供款制(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, DC)。我們熟悉的強積金,屬於第二種。兩種退休金有甚麼不同?香港最大的公司僱主們現在用哪種方法呢?
強積金制度下,僱主每月撥出僱員當月薪酬的5% (少數僱主供多於5%)到其供款帳戶中。供款帳戶的投資決定、打理帳戶,全部由僱員負責。美國在1981年推出401(K)退休金計劃,適用於美國私人企業,也是DC制度,僱主和僱員各自按比例供款。
強積金推出後,大部分公司都已採用這種退休計劃。對上市公司來說,強積金在當期就以薪酬開支報銷,財務報表上比較容易處理,當然負擔也更少。
香港依然有少數公司採用公積金計劃 (Provision Fund)。公積金卻有DB和DC之分。DB制度一般是根據僱員服務年服及接近退休時的年薪而決定。例如某員工退休前一年的年薪為50萬港元,服務公司約35年,他退休後可享有的年度退休金,計算方法以最後年薪的2%乘以服務年期,即50萬乘以35年,再乘以2%,約35萬。自他退休後,僱工需每年為這位僱員提供35萬的年度退休金,直至這位僱員離世。有些公司也會在員工退休時「一筆過」付退休金給員工。不同公司的退休金安排都有差異,不能一概而論。
DB制度對於僱主的負擔非常大,在僱員服務期間,已要計算僱員退休福利,並從盈利中撥款到有關退休計劃。在僱員未退休或離職前,該退休金投資計劃的管理全由僱主負責。一般僱主會以信托形式管理退休金,計劃的投資收益、損失,將來足不足以支付退休金等,這些風險全由僱主承擔。
香港幾家比較大的上市公司,如港鐵,國泰,九巴等,現在還為員工提供公積金,但現在主要為DC制度。港鐵直至1999年依然為入職員工提供DB公積金,名為MTR
Retirement Fund。2016年,港鐵就為該計劃供款4億8千萬港元,若不計算僱員自願供款,MTR Retirement Fund總值84億港元,但依然只能覆蓋94.8%的退休責任,估算尚欠4億7千萬才足以支付將來的退休金。
國泰航空也為1996年或之前加入的空姐們提供DB退休金計劃,名叫Swire Group Retirement Benefit Scheme,2016年總值約83億,但估算只能覆蓋93.5%將來有可能要支付的退休金。
作為打工仔,退休離現在尚遠,不要高估你退休金的安穩;作為投資者,更不可忽視上市公司的退休金責任這種隱性風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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